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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罗知之)今天正式发布了《金融控股企业监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黄金调控办法》)。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整体上看,“黄金调控办法”对金融机构、非金融公司、金融市场的影响是正面的。 股权结构明确、风险隔离机制健全的金融控股企业作为金融机构的控股股东,有助于整合金融资源,提高经营稳健性和竞争力。 从长远看,《黄金调控办法》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各类机构有序竞争、良性快速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开展了跨行业投资,形成了金融集团。 一些非金融公司投资并控股多种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企业。 其中实力稍强,经营规范的机构通过这种模式,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价格,丰富和完善金融服务,满足各类公司和客户的诉求,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但是在实践中,盲目向金融业扩张,缺乏隔离机制,风险积累的公司也很少。
《黄金控制办法》的制定实施是人民银行依法依法开展金融控股企业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化解系统性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负责人指出。
根据《准入决定》和《黄金控制办法》,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管理。 第一个考虑因素:金融控股企业往往规模较大,业务多元化、关联度高,机构间、市场间、区际、区际经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市场准入加以规范。 二是设立确定的行政许可,是金融控股企业依法监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各方推进金融控股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三是金融业依法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和监管理念,也符合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谈《黄金控制办法》的适用范围,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黄金控制办法》将符合以下情况的金融控股企业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内非金融公司、自然人和被同意的法人。 二是实质管理两个以上的金融机构;三是实质管理的金融机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按照宏观审慎监管的要求设立金融控股企业。
对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控股公司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黄金控制办法》明确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负责人补充了一下。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那些步骤? 据介绍,具备设立情况,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企业的,应当自《黄金控制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人民银行申请。 《黄金控制办法》实施后,实质控制两个以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符合金融控股企业设立情况的,应当向人民银行申请。 经批准的金融控股企业应当凭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控股企业许可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名称中应当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字样。
值得观察的是,《黄金控制办法》提高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黄金控制办法》提高了对违规行为的罚款金额。 这有利于促进金融控股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依法合规经营和工作理念的建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公共利益。
标题:快讯:《金控办法》正式发布 央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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