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3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申锟、王嘉鑫)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确定了车辆购置税的具体政策。 公告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纳税人购买个人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所有价款,均根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证件上记载的价格明确,不含增值税税费。 纳税人进口个人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从国外直接进口或者代理进口的个人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国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公告指出,纳税人自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根据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明确,不包括增值税的税费。 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根据构成不同,计税价格明确。
公告称,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起重机、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标题:快讯:两部门确定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