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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规定保护儿童新闻

在最高检查举行座谈会,探讨未成年人现阶段面临的问题的最高法发表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10个优秀例子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六一儿童节一般开放日活动,孩子们在法庭上体验到了。 最高人民法院提供图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最高检查、最高法昨天举办了活动,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

当天,国家网信局开始对比14岁以下儿童个人新闻保护规定,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新规定,互联网运营者必须收集、录用儿童个人新闻或者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检举行了第29届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共同讨论了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人大代表等在未成年人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最高检察长张军指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个事业是没有止境的。

快讯:网信办拟规定:互联网运营者收集儿童新闻须监护人同意

此外,最高法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表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10个优秀例子。 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必须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专业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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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的最高检察长提出的请求

在最高检查举行的第29届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与会者讨论了如何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乡村和城市未成年人保护的差异、家庭法治教育等问题。 其中,对遭受性侵犯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工作限制也成为热点。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高检察长张军提出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决严格依法惩处。 而且,必须从广阔的事物中精确地采取对策。 要依法惩戒,全心全意教育涉罪未成年人,既不能处罚不教,也不能从宽不教。

另外,对依法不负法律责任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管理和矫治等。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督促自己首先履行职责,还要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的职务履行。

法院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的犯罪

最高法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多次依法严惩。 最高法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减少,但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免遭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性侵犯、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依然发生,未满14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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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继续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姜启波表示,法院将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种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多次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贯彻特殊优先的保护,大体不动摇,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此外,必须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专业审判。 姜启波表示,少年法庭的建设必须多次进行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 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的快速发展,并保持两者的相对独立。 最高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家务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少年家务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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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家庭、学校或者有关部门没有履行监护、教育、管理等责任或者没有履行责任的,根据情况提出指导、督促或者司法建议。 姜启波说。

■相关信息

国家网信办理规定:

网络运营者收集儿童新闻需要得到家长的同意

从5月31日起,国家网信办公室就《儿童个人报纸互联网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为期一个月。 意见书要求不得收集与互联网运营者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新闻,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客户协议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新闻。 互联网运营者收集、采用儿童个人新闻的,应当以显著、明确的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并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明确同意应基于具体、明确、确定和自愿。 互联网运营者采用儿童个人新闻,不得超出约定的目的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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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要求互联网运营者必须以其员工最小的授权为基础,严格设定新闻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新闻报道的范围。 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新闻,应当经个人新闻保护专家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批准,记录访问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防止非法复制和下载儿童个人新闻。 网络运营者不得公开儿童个人的新闻。 儿童或者其监护人要求互联网运营者删除收集、保存、录用的儿童个人新闻的,互联网运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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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还提出,互联网运营者在发生儿童个人新闻或者有泄露、损毁、丢失的可能性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纠正措施。 或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将案件的相关情况通知受影响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通知的,应当以合理、比较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告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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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指出,互联网运营者收集、录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新闻,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消除儿童人身和财产上的紧急危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未经儿童监护人明确同意进行

违反本规定的,由情节单处或者并科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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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填写信用文件并公示。

【链接】

青少年蓝皮书:我国约三成未成年人遭遇过网络暴力

《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网络运用报告()》昨天公布。 蓝皮书指出,未成年人面临着网络违法侵害、坏消息影响、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成瘾4大主要网络风险。

蓝皮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传播研究所、中国少年儿童快速发展服务中心、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表。 蓝皮书指出,未成年人面临网络违法新闻的风险越来越高,像网络这样的数字互联网和加密数字货币,既可以绑架孩子,也可以遭受定制网络的性侵犯。 我国未成年人在网络上遭遇暴力侮辱新闻的比例为28.89%。 未成年人遭受暴力辱骂新闻最重要的场景是社会交流软件、网络社区、微博、直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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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消息的影响包括性、色情、暴力等非适龄照片文字图片,宣传自残、自杀、厌食等不健康行为和危险行为的文案,以及种族主义、歧视、仇恨言论的文案。 网络坏消息传来的猎奇和暴力副本会引起未成年人的模仿,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评估,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调查显示,41.1%的未成年人认为自己的犯罪受到网络坏消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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