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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浙江东阳的一名3岁儿童被掉落在上空的金属瓣膜打碎,昏迷不醒。 犯人虽然被逮捕了,但仍然面临着后期高额的治疗费。 孩子的父亲说,现在家人最希望的是孩子能早日康复。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落物案件的意见》,提出16项具体措施,以较为有效的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落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安全。 对此,律师建议,子女家属可以提出诉讼索赔,此次案件的肇事者可以根据最高院引起的相关意见追究法律责任。
据新京报报道,11月13日,浙江省东阳市的一名3岁男孩(化名)在小区被坠落在上空的三角瓣撞到,生命垂危。 11月14日,警方调查22楼工人祖某安装空调时摔三角阀一事,现祖某报警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虫先生的家人说,事后没有人联系他们,警察调整后,相关负责人垫付了一部分药费。 到11月24日为止,虫子恢复了自主呼吸,但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母亲在重症监护室陪伴着术后的虫子。 回答者的提供图
一名男童因高空坠落物受伤昏迷
欧阳先生说,他们一家住在东阳市东阳紫荆庄内。 事发当天,妻子去幼儿园接3岁儿子的虫子回家后,虫子被从天而降的三角瓣撞到,瞬间昏迷。 在邻居的帮助下,打急救电话把孩子送到医院。
据帮忙报警的美容部成员梅说,救护车还没有来,孩子的脸上沾满了血。 她想都没想,直接拦下了行政执法车。 车里的人不问情况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小区的人一起送孩子上车。 途中遇到了赶到的救护车,带着孩子去了救护车,最终被送往东阳人民医院。
据欧阳先生介绍,在小区里,以前从高层掉落过纸巾、牛奶盒、塑料垃圾,但从高层没有看到过三角阀之类的金属物。 受了虫伤昏迷了,家人有点接受不了。 去医院的时候,双脚不由自主地颤抖。
据欧阳介绍,13日当天,小虫做了近5个小时的手术,手术很顺利,但孩子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到现在为止,虫子住在急症重症监护室,还处于昏迷状态。 欧阳先生说,孩子平时活泼可爱,但现在看到他昏迷躺在床上,好像心被刀割了一样。
记者从东阳人民医院获悉,孩子被送往医院时,头顶部可见颅骨碎片,脑组织饱满,经手术后也未过危险期。 虫子需要用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大脑也处于中度昏迷状态。 医生表示,情况不容乐观,而且高昂的医疗费对家人也具有挑战性。 每天的费用需要1万元以上,通常家庭难以负担。 医生叫。
11月24日,经医院建议,孩子被转院到浙江省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继续治疗。
施工人员被狱警扣押赔偿面临困境
事发后,小区居民向虫子组织捐款。 据东阳警方官方微博通报,初步调查显示,当天下午,施工方祖某在白云街紫荆庄园22楼2206室阳台外墙安装空调外机时,因焊接操作时手发热,撞到了放置在空调外机的金属旁通阀,导致分流。 之后,欧阳某被及时送医,完成手术,目前仍在治疗中。 祖某嫌疑人已经被警察依法刑事拘留。
虽然祖被拘留了,但不是欧阳先生最关心的问题,他说只是救孩子的命。 施工人员祖某被拘留,但并不是只有他有责任。 装修业主、承包企业及安装空调的经销商和安装工人有责任。 欧阳先生说,一开始没有人联系赔偿问题。 家人也专心治疗孩子的病,一开始也没有精力找事故相关的负责人。
欧阳某案后报警,经民警协调,四方负责人11月18日,共给我们房子4.5万元。 有人说他们没钱,也有人说他们没有责任。 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据欧阳介绍,祖某家族2万元,设立空调经销商和施工承包商各1万元,业主5000元。 他说,孩子每天要花近1万元的费用如水支付,然后要求相关负责人支付孩子的医疗费,但全部被拒绝。 踢球,但谁也不给钱。
延展: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追逐责任必须加以区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落物案件的意见》,提出16项具体措施,以较为有效的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落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安全。 意见中确定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有很大不同,定罪追责必须加以区别。
意见认为,两者在责任人的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差异很大,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责任方面也必须加以区分。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逐一发挥处罚制止功能,充分利用刑法现有规定,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特定情况应当从重处罚。 高空坠落物构成犯罪的,也应当依法定罪。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介绍说,必须根据高院发表的意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物状况及后果等因素,全面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评估行为性质,明确适用罪名、量刑。
在虫案中,祖某之所以被警察逮捕,是因为有关从高处坠落物犯罪的相关规定。 根据高法意见,因过失导致物品从上空坠落,死亡、重伤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以过失死亡罪、过失重伤罪处罚。 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上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吴立宏说,现在涉及高空抛物、坠落物,不仅仅是侵权赔偿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落物案件的意见》,从高空故意投掷物体致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知道楼下人员密集,从上空抛尸,有可能造成危害,会以危险的方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律师说:家属可以在诉讼中向负责人提出索赔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全体人员、管理人员或者聘用人员不能说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担侵权责任 全员、管理人员或者聘用人员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根据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投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坠落而造成他人损害,难以明确具体侵权人的,除可以说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采用者进行补偿。
另外,吴立宏说,一旦触及处罚,民事赔偿责任也同样承担。 例如,从楼上扔垃圾,垃圾损坏楼下的车,如果追究,行为人不仅可以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
与虫先生的案件相比,吴立宏先生认为,祖某先生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中,装修业主、承包企业及安装空调的经销商和安装工人都有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他说,通常从高处摔东西伤人对民事侵权适用过错推定。 简单来说,责任主体必须说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存在发生侵权损害的可能性,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 如果不能说明的话,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虫子的亲属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向相关责任人要求赔偿。
标题:快讯: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伤 肇事者被刑拘面临赔偿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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