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滥用野生动物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对此,中国生物多样化保护与绿色快速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决定》的出发点是疫情防控,聚焦对人类健康有较大影响的陆生野生动物。 后续的修法立法需要加强承认和公共监督,保障《决定》的有力执行。
聚焦陆生野生动物
为消除野生动物的滥用和恶习,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捕获、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应当严格禁止 全面禁止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殖、人工饲养。 家畜遗传资源目录中的动物是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原本多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但这次的重点是不要让给野生动物带来的疾病陷入危机。 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出发点不同,陆生野生动物对人类健康的直接影响非常大,因此此次“决定”关注陆生野生动物。
《决定》还提出,社会各方应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推广教育和诱惑,移风易俗,消除野生动物的滥用和恶习。 周晋峰认为,上述文案对公众教育意义非凡,本来不详细研究野生动物,但经历这次后,越来越多的人积极提高认识,降低悲剧重演的可能性。
《决定》还指出,因科学研究、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非食用性地利用野生动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严格的批准和检疫检查。 中国绿发会穿山甲员工小组负责人苏菲对新京报记者说,这项措施非常必要。 因为有些救护中心的野生动物无法自然回归,出现以医疗名义流入走私路线的现象。 法律不容易完善。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对相关环节实行公开透明。
审批和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周晋峰表示,《决定》为野生动物管理的实际工作提供了新的规范,对相关行业的立法修订法起到了指导作用,但《决定》尚未细化,恐挖洞,后面要落实,必须抓紧审批和监管环节。
周晋峰指出,近年来,由于可发放养殖和野生动物证件的机构水平要求不高,很少有人能评价流通商品是来自人工养殖还是非法被捕,许多地区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许可证出售羊头狗肉的现象。 如果能够将相关证书和批准水平提高到跨部门、公众充分参与、公开的国家水平,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
然后,周晋峰建议,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细化审批、公开、监督机制,放开本行业社会组织的行政公益诉讼。 大众等第三方监督是野生动物监管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使犯罪组织与地方勾结,防止源头失控。
中国绿发会总法律顾问王文勇也认为,在后续修法中,加强和保障公众参与至关重要。 他说,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原因之一是公共参与条款弱化,实践中的公共参与虚化。 多名志愿者曾因举报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而受伤,他们的权利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保护。 只有公众依法参与野生动物的保护,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才能切实执行法律规定。
标题:快讯: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专家建议提高审批和监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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