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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太的四个孩子来到法庭。 沛县法院提供图
中新网徐州4月16日电(记者朱志庚通讯员侯明光) 83岁的吴老太在护理院内吃馒头呛水,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吴老太四个孩子的一张诉状将护院告上法院,要求20.6万余元。 4月16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沛县某护院赔偿原告吴老太家属38808.4元。
年7月18日,因高龄行动不便、患有脑梗塞的吴老太被长子送往沛县某护院,约定在护养院公寓养老,支付护养院各项费用共计23572元。 因为吴老太在住进护理院的时候就做出了生活能力的判断,所以在饮食方面一切都可以自我管理。 这是因为沛县的一家护理院只提供日常生活照顾,没有因生病、精神状态不良而提出专业护理的诉求。
年8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护理院值班护士李某听到铃声后迅速小跑。 发现吴老太唇呈紫色,无法交流,初步评价呛水情况。 于是,李某立即叫来科室工作人员,对吴老太实施了海姆立克急救法。 经过4分钟的应急处理,吴老太嘴里吐出了少量馒头渣,但情况并没有缓解。 护理设施立即联系120,通知家人。 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宣布抢救无效,吴老太死亡。
老人去世后,由于赔偿问题一直无法协商,吴老太的4个孩子向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 被告作为护理院,在管理方面有过失,没有人吃饭。 发现吴老太呛,没有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吴老太的死和被告的过失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目前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0.6万余元。
法庭审理现场的沛县法院提供图
经过审判,沛县法院认定了原告主张吴老太系呛水死亡的事实。 另外,被告作为为老年人提供收养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履行服务中应慎重履行观察义务,但事发时发现吴老太单独在房间吃饭,呛水时不及时,但事发后,被告护理院发现其能力范围 因为该法院对被告护理院因吴老太死亡造成的损失负了20%的赔偿责任。
最终,沛县法院判定被告按20%的责任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104225元、丧葬费3981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并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8808.4元。 (完)
标题:快讯:徐州八旬老人吃馒头被噎身亡 四个儿女将护理院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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