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身体没有分身术,怎么会出现在两个地方? 答案是“只有一个假”。
年7月4日,对周口市沈丘县的男子李兴华来说,是一个永远难忘的日子。 这天,他自己在安徽蚌埠的玉器加工厂打工,有公司的考勤表、企业的说明和工友的证词,但在沈丘农商银行的信用手续上,他亲自签名、按指纹、为冯某良男做担保人,借了18万元钱。
目前冯某良尚未获得融资,李兴华被强制执行。 现在我不敢去企业上班。 如果有一发工资,会扣除那边银行卡的钱。 李兴华说。
人在蚌埠打工,在沈丘做担保
今年35岁的李兴华向记者表示,他今年在安徽蚌埠打工时意外得知自己的银行账号被冻结。 后来,查了一下,早在去年7月4日,他就为冯某良做了担保人,最高贷款18万元。
李兴华说,其实他和冯某良是有认知的,而且确实接到过为冯某良做贷款担保人的要求。 我和冯某良在蚌埠玉器产业园打工,在实情上同意向他保证。 李兴华说,去年6月30日,他确实和冯某良一起去了沈丘农商银行槐店镇分行(当时沈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槐店镇信用社),写了担保承诺书。
当时,担保人夫妇双方需要填写李兴华和妻子单某的签名并按指纹。 因为单某没有出席,李兴华替妻子签名,并盖章。 其承诺书为空白,也未显示贷款额。 我填完后得知,他们在贷款金额一栏填了18万元。 李兴华说,更重要的是,他确实要为冯姓良担保,但当时他的身份证失效了,银行通知他不能做担保人。
人情低落,担保的风险也没有了,所以李兴华觉得签的承诺书没用,没想太多就回家了,去蚌埠玉器工厂打工。
但是,随后账户被冻结后,李兴华通过查询得知,在他在承诺书上签字几天后,年7月4日,他作为担保人,顺利贷出了18万元款项。 当然,年7月4日所有贷款手续中李兴华的签名、指纹都是假的。 他在蚌埠,不在沈丘。
所以,李兴华认为这个贷款合同是假的,自己不应该负无辜的债。 如果出席并签字贷款额达到18万元,我不担保。 李兴华说。
许多人奔走,至今仍未能洗刷自己
是年7月4日的贷款,还款期为年7月4日。 但到了还款日,冯某良未能偿还这笔贷款。 随后,沈丘农商银行向周口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根据周口市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周仲裁字第1566号裁决书,冯某良未能按期偿还的,李兴华对借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该裁决书,沈丘农商银行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这就是后来李兴华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李兴华说,这些情况发生后,他首先找到了冯某良,但对方表示自己没有偿还的能力。 另外,冯某良承认,年7月4日他就李兴华的签名代笔。 10月20日,根据李兴华提供的电话号码,大河报大河的客服记者多次联系冯某良试图证实此事,但他没有先接电话,随后挂断了电话。
后来找沈丘农商银行,他们让我找当时的信用人。 我找到信贷员后,信贷员说只能催促冯某良尽快还款。 没有其他方法。 李兴华没办法说。
那么,作为仲裁机构的周口市仲裁委员会为什么没能辨别真伪呢? 10月20日,大河报大河客方记者电话采访周口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据其介绍,年开庭时通知李兴华,但由于未出席,没有人提出签字真伪问题。 如果李兴华来了并提出明年7月4日的签名不是他本人所为,我们一定会进行笔迹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判决。 上述人员随后作出缺席判决,认为李兴华应承担担保责任。
李兴华说,年仲裁委员会通知开庭时,他人在新疆,没能回去,我马上给冯某良打了电话。 他在电话里说你不回来也没关系,他拿到了这件事。
对此,记者也联系了沈丘农商银行法务部的工作人员。 他在电话里说我每天事件很多记不住,让记者找同行监察办公室采访,表示会提供号码。 但是,记者等了几个小时也没有收到这位员工的号码。
其实很简单,只要一鉴定笔迹,马上就会明白之后的放贷签名不是我自己写的,但为什么要为自己解释无辜这么难呢? 李兴华困惑地说。 而且他第一次写担保承诺书的时候,妻子一栏的签名、指纹都是他代笔的,妻子明明没有到场,银行怎么会认为这样的承诺书有效呢? 另外,当时的银行确认,本人的身份证过期不能作为保证人。
这可能是银行挖的洞。 他们不严格审查,放贷款。 这不仅增加了贷款业务,也不用担心拿回钱。 因为可以找到保证人的背锅。 李兴华拆开说。
标题:快讯:人不在场“被担保” 周口一男子背上银行的“冤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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