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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胡浩)根据教育部网站4日的消息,教育部等6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接受教育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为学

提出意见,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根据教育学科评定职称,不受学校专业限制。 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定可以按规定考核、定向录取,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快讯:六部门: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

为了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缓解乡村学校人才短缺问题,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教职工周转池制度,挖掘乡村教师配备。

在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生活待遇等方面,意见确定了乡村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的绩效工资政策,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学校给予适当的倾斜。 全面落实集中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学校艰苦的边疆程度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逐步完善乡村教师的住房、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提高乡村教师的获得感。

标题:快讯:六部门: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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