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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中国近期出台12项新措施,将进一步扩大银领域保险业的对外开放。 这些措施包括向中国外资法人银行、入股信托企业、经营保险经纪等外资金融机构取消对其资产总额的准入要求。 放宽中国外资投资设立费用金融企业准入政策取消外资银行对人民币业务的批准等。
这是继去年4月中国宣布15个中银领域保险业开放措施后,中国的另一个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已经做好准备。 无疑,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中银领域保险业的开放力和市场化水平,完善我国金融业的经营者环境,激发外资参与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活力,并从根本上推进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金融业是一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稳定器和动力。 关注中国经济的人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后,在中国国家主席习大大即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发表了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四项对外开放重要措施,今年中国政府的工作报告也提出要落实金融等行业技术改革开放措施, 应该观察到,中国的金融开放按照既定的战术安排,按照自己的节奏,稳步推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此次新出台的12项金融开放措施,是对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总体布局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也是根据自身经济和金融快速发展规律需要采取的又一次主动行动。 从具体文案来看,这12项措施有3个鲜明的优势。
就是强调外资一致。 例如取消单户中资银行和单户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持股比例上限,放宽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的金融企业方准入政策等,这将为中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与同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基本符合我国新通过的《外商投资法》的要求。
二是降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也就是对进入中国相关金融行业的外资金融机构取消了资产规模的数量型限制,这将越来越小、越来越美丽的外资机构吸引中国从事金融服务,实现对各外资金融机构的完全公平 是要让中国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提高竞争力,让中国金融市场更好地为服务实体经济努力,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扩大外资在中国的业务范围。 例如,外资银行开业时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代理收款业务等,是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措施的落地,将进一步扩大外资机构在中国的经营空间。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过去了40年,金融业对外开放到今天还相当不容易。 入世前首要服务于国内经济建设,入世后与引进相结合,我国金融业服务水平、竞争能力和经营者环境大幅提高,金融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银领保险业形成了包括国有、民营和外资在内的多元股权结构,其中外资银行
尽管如此,中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水平、开放水平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不一致,金融开放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 特别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金融业面临的不仅是双赢、打破原有格局的深刻变革,更要适应中国经济优质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 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符合中国金融业的长远利益。
日前,中国国家主席习大大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将扩大五项进一步开放措施。 一是在更广阔的行业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以公平的竞争、开放合作推进国内供给侧结构改革,比较有效地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金融业本质上是竞争服务业,只有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这对中国国内金融机构来说是历史性的机遇,对已经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来说更是机遇。
在中国金融开放不断加深的情况下,人们应该冷静地记住中国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应该遵循的三个大致情况。 也就是说,应该遵循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 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必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金融业开放必须与防范金融风险并存。 这与中国金融开放的基础、节奏大致相同,只有这样,中国的金融开放才能稳定地走远,内资、外资金融机构才有了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国际锐评论家)
标题:快讯:踩着自己的节奏 中国扩大金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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