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案的债务伤者被诉欢投诉案开庭法院未在法庭判决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就山东耻辱母案中被刺伤的债务人严建军起诉索赔案,于今天( 29日)上午在山东聊城监狱开庭审理。 根据严建军家属提供的起诉书,被法院责令承担严建军医疗费、误工费等近20万元。
严建军家属于今年8月提交的民事诉讼状。 回答者的提供图
据新京报报道,年4月14日,于欢在母亲苏银霞被讨债时遭到多人侮辱后,用刀刺向讨债人,刺伤了其中的讨债人之一严建军。 日前,严建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严建军家属提供的民事诉状,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目前正在聊城监狱服刑。 严建军依法要求被告承担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暂定计入197466.82元。
今天( 2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在聊城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审判后,新京报记者从于欢阿姨于秀荣处获悉,审判未公开审理,家属未能进入旁听。 于秀荣表示,此前严建军曾提出民事赔偿,当时我们交5万多人,提交法院,不作重复赔偿。
辩护人殷清利告诉新京报记者,审判中严建军列举索赔明细,包括医疗费12余万元、精神损失费2.8万元等。 殷清利认为,这场诉讼一再被起诉,要求法院在审判中驳回。
新京报记者从冠县人民法院获悉,此案未在法庭上判决。
标题:快讯:辱母案讨债受伤者诉于欢索赔案开庭 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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