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孟植良)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查等9个部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种未成年人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通报。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发表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
《意见》规定的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有关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受到非法侵害或者可疑,面临非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举报。
《意见》规定了性侵害、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种应当报告的情况,报告责任主体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举报的,应当按照主管行政机关的要求备案。 具备初步核实条件的相关机关、机构、组织和人员,可以初步核实未成年人涉嫌非法侵入的情况,并在通报或者举报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治疗或者怀疑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按规定制作、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
根据《意见》的要求,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举报后,及时接受,查明案件的初步情况,根据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接受案件审查,并根据涉嫌犯罪的法律立案侦查,接受案件或者立案后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必须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立案监督。 公安机关认为必须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证明不立案的理由。 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民政部门或者共青团、妇联等进行救助。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予教训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依法处罚。 发现未成年人面临家庭暴力和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依法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意见》确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业务中发现相关机构难以执行、监管的,可以通过出具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公务员长时间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监察委员会依法承担解释责任,依法调查解决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
今天,最高检查还对外公布了五个强制报告的典型例子。 案件类型包括严肃解决虚假报告行为、医务人员履行报告职责、教师依法报告公检、合力严惩、及时救助严重监护侵害等方面。
未成年人侵害事件强制报告的典型案例
一、认真解决虚假申报行为,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一)基本事件;
年3月17日上午,某中学保安陆某在保安室以亲吻苏某(女,14岁)等方式进行猥亵。 3月19日下午,以观看饲养的小动物为吸引力食物,将苏某从学校保安室带到住宿的工作场所,通过压迫身体、触摸胸部等方式进行强制猥亵。 3月20日上午,苏某向学校老师反映自己遭到性侵犯。 苏某姐姐、陆某和老师三方在学校内签订协议,约定陆某所在劳务企业代为赔偿人民币3万元,被害人家属对此事不再追究陆某的责任。 3月21日,苏某得知该协议后表示不满,要求追究陆某的法律责任,并通过电话通报,本案已立案。
年1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陆某提起公诉,严格提出量刑建议。 陆某被法院判处2年3个月有期徒刑,被学校开除。
(二)发现处分;
1、查明事件事实,及时救助受害者。 事发后,检察机关及时配合公安机关的信息表达,提出取证意见,对比相关教师知道被学校保安性侵的情况,公安机关及时安排三方签署的赔偿协议等书证,固定相关教师、被害人家属等话语的证据,解决后续责任 对比受害者外伤后的心理应激反应等情况,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帮助苏某及时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2、拟订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在本案中,苏某在校园内遭到两次性侵犯,学校未能及时发现。 得知被性侵后,学校老师也未能严格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未能及时得到保护救助,严重伤害身心健康。 据此,萧山区检察院向区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学校依法查处相关人员,切实发现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认真拆除整改。 联合区公安分局建立全区教职工入职查询机制,严格执行建议学校工作人员纳入入职照会员范围的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教师群体的报告责任和对被害学生的救助义务,确定不报告、虚假申报、漏报等处罚规定,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权益
3、督促联动整改,推进强制报告的落实。 检察建议出来后,杭州萧山区检察院密切跟进,督促涉案学校落实整改,对不报到的涉事教师严厉批评教育,停止考核,晋升,要求全校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严格落实报到职责。 督促区教育局组织专业班深入调查全区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按期整改落实,推进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完全警校联动机制,健全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 区教育局与全区学校、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利用督促确保责任到人的检察监督线索通报杭州支付宝( Alipay )小程序,宣传进一步畅通办案线索的通报渠道。
(3)典型意义
强制报告制度的作用的发挥,关键是落实。 在本案中,杭州萧山区检察院对涉案学校教师违反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并及时在检察建议下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认真整改,对涉案教师认真问责,确保了制度的落实刚性。 并主动向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以个案处理为突破口,以强制报告落地为主要线索,积极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合作,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防范相关问题,促进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建设未成年人。
二、医务人员履行报告责任有力揭露对未成年人的犯罪
(一)基本事件;
从年1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其女儿钟某(女,10岁)玩得过多,经常咒骂处罚手段体罚钟某。 年2月6日上午,李某安排钟某在家做作业。 13点左右,外出回家的李某和杨某(与李某发生同居关系)发现钟某偷手机,两人用鞭打、处罚、泼冷水等方法体罚钟某,直到钟某身体不动为止。 李某、杨某发现钟某出现吞咽不下去、牙关不紧的情况,李某意识到事态严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随后,医生就诊时发现钟某伤势是人为原因,李某有意隐瞒致伤原因,履行强制报告责任果断报警,引发本案。
年2月8日,接到民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了嫌疑人李某、杨某。 次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了李某、杨某。 年3月16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对两人作出逮捕决定。 年5月13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处理中。
(二)发现处分;
1、强制报告为及时解决创造先决条件。 年2月8日14时24分,赶到现场的医生发现钟某没有生命体征。 在询问就诊过程中,李某谎称孩子因玩多了没吃饭不能跌倒,但医生警惕孩子在寒冷的冬天没穿大衣,发现体表伤口状态人为原因,根据河南省新乡市《未成年人侵害事件强制报告若干规定(试行)》。 民警赶到现场控制李某、杨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是就诊医生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曝光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处理了此类案件的发现难题。
2、强制报告为有力的犯罪奠定证据基础。 该案件在审查逮捕中主张杨某嫌疑人没有在案件现场参与犯罪,检察机关利用公安机关提供的监视影像和现场查证报告等证据,有力地揭露了嫌疑人的谎言。 然后,检察机关根据举报人翔实的证言,查明了事发后两名嫌疑人的各种表现,客观驳斥了嫌疑人声称有自首情节的辩解。 在接到报告的第二天,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杨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由于本案通报及时,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采购相关监控录像等侦查活动创造条件,有助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提出意见建议。
3、强制报告对密织保护网有重要作用。 年9月,河南省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包括强制报告制度。 本案就诊医生可以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正好是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体现。 为了使强制报告制度落地基层、一线,河南省检察机关以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咨询、救助中心为契机,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广泛启动推广,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树立报告意识。 获得法治派出进入校园的上千万工程专业活动、法治副校长,以强制报告制度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领域深入人心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区域为切入点,与政法机关、行政部门、社会机关建立新闻交流平台,建立未成年人,
(3)典型意义
本案是医务人员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果断监护侵害案件。 由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得到广大医务人员的认可,使得未成年人侵害案件能够及时发生,为第一时间收集和固定重要证据创造条件,为解决未成年人侵害犯罪案件的发现难、取证难、检举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机关对案件
三、教师依法及时报告公检,严惩性侵犯罪?
(一)基本事件;
年4月之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qq、微信聊天软件附近的人的功能,将筛选条件设定为10至20岁的女学生,并添加陌生女聊天,其中多为湖北省枣阳市某中学女学生。 李某通过网络聊天获得受害者信任撒谎,曝光裸照威胁,强迫饮酒,殴打等方式对受害者实施性侵犯。 从2004年开始,李某用这种方法性侵犯了15名受害者(其中10名未成年人),历时4年多。 年4月,被害人武某(女,15岁)因受到李某裸照威胁,被反映到学校并报警,学校立即向检察机关报告了这条线索,本案出案。
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进行强奸案的立案侦查。 年5月24日,枣阳市检察院对李某作出逮捕决定。 由于案情重大,枣阳市检察院于年11月22日移送襄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3月27日,襄阳市检察院就李某涉嫌强奸罪依法向襄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二)发现处分;
1、及时处置线索,强调起草监督的效力。 公安机关接到本案报案后,立即逮捕了李某,但只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没有进行刑事立案。 该校在得知武某涉嫌性侵线索后,立即按照湖北省《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务办法(试行)》向枣阳市检察院报告,检察机关得到线索表示公安机关信息核实,调查结果为李某行为涉嫌强奸罪
2、聚焦案件侦查,深入线索引出陈罪。 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配合公安机关的信息表达,及时提出取证意见。 向公安机关建议依法调取固定李某手机新闻时,发现可能另有20名被害人,枣阳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方案,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此案,收集固定电子证据,逐一查清被害人身份新闻 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展开提问,进行心理指导,最终弄清了李某的所有犯罪事实,为准确的指控奠定了证据基础。
3、拓展监管职能,推进校园长期管理。 枣阳市检察院以本案为契机,对当地32所学校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校园安全管理进行了访问调查,并结合存在的问题向该市教育局提出了检察建议。 该市教育局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进一步加强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的学习活动,对全市所有学校、教师重新强调强制报告义务。 开展反侵权安全性风险专项调查活动,加强校园安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查处风险51处,做好全部整治工作,将学校的反侵权整治工作纳入评估。 此外,联合检察机关在全市400多所学校集中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性入侵法治推广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旷日持久、受害人数众多,且以未成年在校学生为首要比较的重大恶性暴力案件。 检察机关建立多部门共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进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教育等部门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依法行使立案监督职权,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深入挖掘犯罪线索,打击性侵害多个未成年人的恶性
四、强制报告建立校园防护网屏蔽社会不良影响和犯罪侵害
(一)基本事件;
年5月16日,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学老师发现本校6年级女生董某(女,12岁)在校外吸烟,与董某耐心交流,得知董某涉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遭到性侵犯。 并通过董某得知该校另一名6年级学生陈某(女,12岁)也有同样的遭遇。 发现上述情况后,老师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根据该市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然后教育局将有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 经调查,从年至年3月,校外闲散人员朱某、何某等明知董某、陈某是未满14岁的幼女,仍因恋爱理由发生性关系。
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于年8月5日以强奸罪对朱某等人提起公诉,并被法院依法定罪。 年5月17日,何某破案,因何某在其他地区发生同样强奸案,此案由江阴市公安局移送其他地区司法机关解决,案件仍在处理中。
(二)发现处分;
1、敏锐发现问题,及时调查犯罪。 年建立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以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机关积极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强制报告责任,相关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敏感性不断增强。 在此案中,学校教师在发现低龄女学生异常表现后,敏锐地认识到可能存在侵害情况,积极追究了解,及时提供犯罪线索。 检察机关接到学校通报后立即介入,向公安机关深入挖掘被害人个人隐私,发现多起校外社会闲散人员以恋爱为名对低龄女学生实施性侵犯的案件。
2、家校进行联合教育,引诱受害学生帮助。 对比董某、陈某存在的价值观偏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不良偏差行为等问题,检察机关配合学校、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对两人进行了青春期教育、社会规范指导和行为干预。 对父母进行了亲子关系和行为监管等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双管齐下,两个学生断绝不良社会,行为变化明显,思想偏差得到及时纠正。
、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 该事件发生后,该校组成了校园安全保卫人员队伍,以在校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不适当交流为要点关注了几个事项。 老师加强了与家长的联系,督促各方面掌握学生在校外的动态。 校园安全提醒人员加强了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完善了校园周边闲散未成年人侵害学校学生权益的问题,建立了严密的校园安全防护网。
(3)典型意义
低龄学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在校生和校外闲散人员不当交流滋生的欺凌、性侵犯等犯罪在学生群体中影响广泛,负面作用较大,不及时干预危害严重。 在该案中,江苏省江阴市司法机关和教育部门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导致学生偶然的不良行为,致使许多校外人员对学校女学生进行性侵犯犯罪。 依法惩治犯罪,检察机关对受害女学生开展教育引诱工作,帮助两人纠正错误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恢复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与学校合作加强法治教育和安全建设,落实亲职教育,检校人员共同收紧防护网,防止低龄未成年人受到犯罪侵害和骚扰。
五、及时介入救助依法严惩监护侵害案件
(一)基本事件;
2007年,李某夫妇因结婚多年无子女,收养了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婴李某甲。 据悉,年5月9日,浙江省桐庐县某小学上学的李某甲(女,12岁)向班主任求助,养父李某从去年暑假开始在家中反复触摸胸部和阴部等猥亵行为。 李某甲告诉养母,养母不相信就放任不管,向班主任反映。 老师求助后,当天根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层层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局第二天通报公安机关,通报检察机关,本案出案。
年5月10日,桐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李某猥亵儿童案件。 年6月4日,桐庐县检察院对李某作出逮捕决定。 年8月7日,桐庐县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年8月27日,桐庐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3年3个月有期徒刑。
(二)发现处分;
1、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干预双及时。 年7月,杭州市检察院与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市级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制度实施以来,桐庐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县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的信息表达联系,达成实务共识。 然后依靠法治进入校园,两个微端的自媒体平台,强制向广大师生推广报告制度,贯穿制度运行最后一公里。 在本案中,被害人向养母投诉无果后,向班主任求助,班主任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报告,学校心理教师初步展开心理疏导。 桐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线索后当天立案侦查,次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介入,确保案件得到较为有效的调查。
2、依靠一站式机制,事件救助双同步。 提出取证建议时,桐庐县检察院发现本案客观证据比较薄弱,被害人李某甲不知家属轻重,一味抱怨,产生了持续的负罪感、自责等负面心理。 对此,检察机关采用一站式办案机制询问被害人,心理疏导,不造成二次伤害。 一方面整理判断案件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提取相关证人的证言、被害人与养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另一方面取得学校的初步心理干预记录,通过县妇联多次为李某甲及其养母进行心理评估、养母。
3、协调社会化支持,配置支持,帮助双落地。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桐庐县检察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团委、乡镇及居住村相关人员商讨被害人安置问题。 事件期间,为了调整亲属情绪,根据心理咨询师的建议,暂时将李某甲交给了县反家庭暴力避难所。 事件结束后,充分征求李某甲个人意愿妥善安置,民政部门明确志愿者跟踪陪护,掌握思想动态,提供生活帮助。 为了缓解经济困难,桐庐县检察院向李某甲发放了1万元司法救济金。 目前,李某甲日常生活、学习状况良好。
(3)典型意义
本案是文芳阁生在家庭成员监护侵权案件中,发现调查难度极大,但由于学校老师高度负责,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只需3天,案件依法得到及时有效调查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桐庐县检察院比较受害者的心理状态,通过妇联聘请心理咨询师同时开展心理疏导。 与亲属的认识偏差进行比较,调整基层组织,比较对监护人及其亲属提出教育建议的被害人的临时安置,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合作仔细制定安置方案,落实案件中的疏散,事发后及时跟进监督,开展生活救助等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细节。
标题:快讯:九部门联合树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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